曾经荣膺中央电视台广告“标王”而轰动一时的山东秦池酒厂,如今有可能保不住自己的“秦池”注册商标。日前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一民事裁定,对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山东秦池酒厂所拥有的“秦池”注册商标予以拍卖。
据法制日报报道,引发山东秦池酒厂这场债务危机的是金属质地酒瓶帽,债权人为该省临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(下称临沂国际公司)。1997年和1998年,双方就签订了一购销合同,约定临沂国际公司向秦池酒厂供应由西班牙进口的金属酒瓶帽。秦池酒厂只付了部分货款,尚欠391万余元未付。临沂国际公司将秦池酒厂告上了法院。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,最后于1999年11月15日判决秦池酒厂败诉还钱,而秦池酒厂并未上诉。这样,一审判决生效。
秦池酒厂原为山东临朐县酒厂。1996年,该厂一举夺取了该年度中央电视台广告“标王”桂冠,一时间引起轰动,而秦池品牌酒的知名度与销售量更是大增。谁知从1997年开始,秦池酒厂的效益开始不断下滑。到了1998年,该厂已是欠税经营,拖欠工人的工资,直到现在仍然没有走出低谷。
山东省价格信息中心对“秦池”商标这一无形资产进行了价格认定,“秦池”商标价格已远远超过临沂国际公司对秦池酒厂所享有的债权数额。